索 引 号: | 012948472/2017-00325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重点工作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08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公安部门重拳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的不法分子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公安部门重拳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的不法分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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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重拳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的不法分子
为打击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和制假贩假用假等违法行为,南京市公安局与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了《关于联合防控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的通知》,重拳打击骗提套取公积金的不法分子。
两个部门将通过住房公积金与身份、户口信息的互查共享,防范不法分子使用伪造的身份证或户口簿骗提住房公积金,同时,对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公积金中心将依法责令其退回骗提资金,公安机关视情节轻重依法进行拘留。
对伪造材料协助职工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中介人员,南京市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针对骗提套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相关中介人员,如果以无理吵闹、侮辱、威胁等方式扰乱公积金管理秩序,致使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果断措施,对于不听劝告、不肯停止过激行为的,依法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