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72/2017-00321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其他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7-11-03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栖霞将发放“群租房”隐患举报奖励金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栖霞将发放“群租房”隐患举报奖励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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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将发放“群租房”隐患举报奖励金
为强化全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栖霞公安分局在进一步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整改与处罚的同时,积极鼓励市民对存在治安和消防隐患的群租房进行举报,并对举报情况属实的举报人予以奖励。近日,张先生等10名市民将获得栖霞区首批“群租房”举报奖励金。
9月25日,家住栖霞的张先生因为不堪自家小区楼上群租房客打扰,多次上门交涉。交涉无果后,张先生便向相关部门进行了投诉。经调查,张先生楼上的业主将房屋租给了中介,中介擅自改造房屋结构。民警经过检查,发现该房屋存在一定的消防隐患,当场依照法律程序开具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过复查,该房屋的消防隐患已经得到整改。同时,在民警调解下,楼上租户也注意了自身的生活习惯,尽量不给邻居带来困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