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2948472/2017-00257 | 信息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 / 公示公告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南京市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7-09-05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信息名称: | 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宣布两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示 | ||
文 号: | 关 键 词: | 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宣布两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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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公安局关于宣布两名外国人居留许可作废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两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AL-MOGAHED MAGED ABDULQADER MOHAMMED男,国籍:也门,护照号码:05146704,居留许可号码:07956510,停留有效期至2018年09月10日。
2.SESAY DWANA BKONGO,男,国籍:利比里亚,护照号码:L199817,居留许可号码:07721321,停留有效期至2018年07月31日。
南京市公安局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