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江宁新亭东路某路口发生一起“开门杀”事故,导致两车受损,电动车驾驶人王某受伤。
当天上午9时许,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新亭东路行驶时,路边停靠的小轿车车门突然打开,王某避让不及,径直撞上车门,瞬间被甩到左侧的机动车道上,所幸此时机动车道上没有其他车辆经过,否则后果不堪设想。经江宁交警执勤三中队勘查判定,该起事故机动车驾驶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近日,在虎踞路路口,南京交警鼓楼区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一交通事故,遂上前了解情况。经询问,小车乘客陈某认为机动车道上不会有其他行人电动车同行,在开门下车时未注意观察,恰巧此时金某驾驶非机动车不遵守交通规则行驶在了机动车道上,在没有预判小车会有人开门下车时,没及时避让,导致金某摔倒,身体局部擦伤,所幸未酿成大的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