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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宁开发区交警中队接到报警,将军大道吉印大道路口发生一起小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碰撞的事故。
交警调查了解到,事发时,李某骑着电动自行车沿将军大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吉印大道路口,为图省事,他干脆沿着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就在此时,王某驾驶小轿车在该路口掉头,李某避让不及,电动自行车一头撞上了小轿车,导致小轿车左侧车身受损。
交警认定,李某需承担事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