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形势新变化,切实解决好群众涉车涉证急难愁盼事项,12月27日,江苏公安交管部门推行6项车驾管便民利企措施,并于当日施行。
这6项措施分别是:取消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次数限制,统一延长允许机动车号牌延用的时间范围,统一延长机动车强制报废期,统一延长驾驶证注销期限,统一延长学习驾驶证明有效期,实行驾驶证期满换证业务“容缺办”。如: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而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对在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逾期未审验、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导致驾驶证可能被注销的,将注销期止统一延长至2023年6月30日……对全省13个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2023年3月31日前允许容缺身体条件证明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