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六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TANNOURI?ZAID,男,国籍:摩洛哥,护照号码:BZ3458207,居留许可号码:103482730,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15日。
2、CHO?JOO?CHAN,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111H7533,居留许可号码:103494483,停留有效期至2026年11月30日。
3、RUMON?MD?MAHMUDUL?HASAN,男,国籍:孟加拉国,护照号码:A14196524,居留许可号码:103495025,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10月22日。
4、HEATH?LEAH?JANE,女,国籍:英国,护照号码:134029069,居留许可号码:103493129,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27日。
5、NDAYIKENGURUKIYE?YABESI?MICHEL,男,国籍:布隆迪,护照号码:P00048115,居留许可号码:103493294,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9月30日。
6、BOLDBAATAR?TSOLMON,女,国籍:蒙古,护照号码:PE0473944,居留许可号码:103493567,停留有效期至2025年7月30日。
南京市公安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