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三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YEOM JAE HYUN,男,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73876786,居留许可号码:101188105,停留有效期至2023年1月3日。
2、YEOM JIHO,女,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99702222,居留许可号码:101188106,停留有效期至2023年1月3日。
3、DOH MINHYE,女,国籍:韩国,护照号码:M45904765,居留许可号码:101188107,停留有效期至2023年1月3日。
南京市公安局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