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宣布以下三名外国人所持居留许可作废。居留许可作废日期自公示10日后起算。具体公示内容如下:
1、ABDIRAZAKOVA TANGSHOLPAN,女,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10118523,居留许可号码:09590588,停留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9日。
2、KARIMZHANOVA ZINURA,女,国籍:哈萨克斯坦,护照号码:N11122129,居留许可号码:09511577,停留有效期至2019年10月29日。
3、OKUBO MASAYOSHI,男,国籍:日本,护照号码:TR9851313,居留许可号码:09882287,停留有效期至2021年3月31日。
南京市公安局
2019年8月7日